足球运动员约翰·斯通斯因超速被定罪,并被判承担一笔法庭费用。原因是他参加世界杯期间错过了警方寄来的一封信。 现年32岁的后卫斯通斯今年夏天加盟了国际米兰。今年5月,他驾驶一辆价值15万英镑的路虎揽胜,在柴郡豪宅附近的一条乡间小路上被测速摄像头拍到,时速为43mph。 斯通斯在首次被柴郡警方联系时,承认了自己是当时的驾驶人。但他没有回复第二封信——那封信原本给了他一个机会,让他可以通过支付定额罚款来处理这起超速事件,从而避免上法庭。 随后他被起诉,并在单一司法程序中被定罪。一名治安法官上周对他作出了处罚:扣4分,并责令他支付666英镑罚款、120英镑诉讼费,以及266英镑的受害者附加费。 斯通斯写信给沃灵顿治安法院解释了这件事。他在信中写道:“关于超速没什么可说的。” 他接着说明了自己为什么现在才回应:“我现在才回应这项违法行为,是因为我代表国家踢足球,所以我一直不在家,没有看到任何邮件。” 他写道:“我在5月28日寄出了信件,提供了我的信息,然后我就去加入英格兰队了。” “我们在那里待到7月19日。” “我去度假了,然后搬到了米兰,所以这件事是偶然才被发现的,因为差不多四个月家里都没人。” 他还写道:“这也是我无法出庭的原因,因为我已经不在这个国家居住了。” 法院记录显示,斯通斯驾驶路虎揽胜,在一段限速30mph的路上被测速摄像头拍到,时速为43mph。事发时间是5月8日上午10点40分,当时曼城正处于上赛季争冠的最后阶段,同时也在备战足总杯决赛。 斯通斯入选了26人大名单,并在美国举行的世界杯决赛圈首场比赛中首发。他还在四分之一决赛对阵墨西哥的比赛中出场,并在英格兰半决赛输给阿根廷的比赛中登场。 特别
2026-09-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