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伟良这份通报里,有两句话得连起来读。 一句是他“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”,另一句是他“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摊派费用”。 前一句说的是他自己的花销,后一句说的是公司的开销,在他手里,账都记错了地方。 河南省纪委监委9月22日发布通报,河南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孙伟良,开除党籍,开除公职,违纪违法所得收缴,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 河南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2021年10月23日经河南省委省政府批准,由河南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更名组建,是河南省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,注册资本金600亿元。 资产总额1664亿元,员工1366人,各级参控股企业91家,主体信用等级是河南最高的AAA。 官网把它的业务叫两主一培育,铁路及关联产业投资运营、土地及房地产综合开发是主业,铁路相关物流贸易是培育业务。 集团成立以来,投资建设了郑徐、郑万等28个铁路项目,总建设里程超过4200公里,总投资规模逾5100亿元。 河南在全国率先建成的那张米字形高铁网,主体就是这些项目铺出来的。 孙伟良当总经理的两年,正是这些项目的推进建设的时候。 孙伟良1975年5月生,大学学历,工程硕士,高级工程师,手上还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的资质。 他是从技术口走出来的,在中铁二十局集团二公司当过总工程师,后来做过集团团委书记、党委委员、电气化公司党委书记、集团副总工程师。 2021年12月,他出任河南铁投的副总经理。 2024年3月,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任命,他当上集团总经理、副董事长,他在这个集团一共待了四年多,其中正职是两年。 通报里有两条,我们平时比较少见。 他“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”,以及他“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摊派费用”。 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一十一条,在廉洁纪律那一章。 它管的一种情形,就是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,把应当由本人、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、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个人支付的费用,交给下属单位、其他单位或者他人去支付、报销。 孙伟良被点的那句话,对的就是这一条。 第一百二十二条在群众纪律那一章,第一项写的是超标准、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、摊派费用,加重群众负担。 他“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摊派费用”这一句,落的就是这一条。 他被通报用的“摊派”两个字,有明确定义,《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、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》是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的,里面写得很直白。 在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有关规定之外,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无偿地、非自愿地提供财力、物力和人力的行为,都是摊派,一律予以禁止。 条例的解读把这一条说得很重,这些问题的实质,是党员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,把公共权力异化为管理者的私权,把服务群众的义务当作管理者的特权。 通过公开信息,孙伟良在副总经理时月薪就有7万多,算上其他补贴,年收入90万没一点问题,如此高薪,居然还热衷于“摊派”,实在匪夷所思。 至于孙伟良摊派的“管理和服务对象”具体是谁,通报里没有写。 再往后,通报的落点从这些费用上挪开了,挪到项目和钱上:他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建设、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 今年4月,河南省人民政府免去孙伟良的总经理、副董事长职务,随后,他主动投案,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 从他投案到这份通报,过去了五个多月。 通报认定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,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、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。 具体是哪些项目、哪些费用、多少钱,要等司法程序一步步走。 特别
2026-09-23